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构建立体监督网络 从严规范公务员辞去公职后从业行为
构建立体监督网络 从严规范公务员辞去公职后从业行为
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习近平总书记对规范党政机关干部离职从业、警惕政商“旋转门”相关风险高度重视,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山东把从严规范公务员辞去公职后从业行为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摆上重要日程,严查党政机关干部离职违规从业,警惕政商“旋转门”风险,从源头预防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
集体研究谋划。坚持将贯彻落实规范公务员辞去公职后从业行为工作,纳入全省组织工作重点任务、省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重要事项,集体研究决策、系统谋划推进。2021年以来,山东省委组织部主要负责同志多次召集会议专题研究,持续制定和完善落实中央组织部有关部署安排的有效举措。市、县各级组织部门采取召开部务会、部长办公会等形式,及时传达落实中央组织部有关要求。
统一部署推进。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推进规范公务员辞去公职后从业行为工作,首先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提升站位,统一认识,解决主管部门防范监管政治敏感性不强、认识不统一、重视不够等问题。山东通过召开专题座谈会、部署协调会等形式,向各级组织部门、业务主管单位的主要领导、分管负责同志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政商“旋转门”、干部离职从业管理的重要指示精神,强化政治站位、部署安排有关工作。2021年以来,先后多次召开16市党委组织部分管负责同志、省直有关部门分管领导参加的相关部署会议和推进会议。
强化压力传导。工作任务确定后,关键是一以贯之抓落实。一方面通过组工干部大讲堂、公务员政策业务专题培训、重点政策解读等方式,分层次、有计划地组织各级组工干部系统学习、交流研讨公务员辞去公职规定等有关政策要求,吃透精神、领会实质。另一方面克服疫情影响,采取视频会议、云直播等方式开展专题培训和工作部署,将有关要求直接传达到县级组织人事部门,确保压力传导全覆盖、无遗漏,切实将政策执行刚性要求转化为各级组工干部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长远之策、根本之策。山东紧盯从业范围限定、规范审核审批、全程跟踪管理等重点环节存在的难点问题,从健全完善配套政策入手,构建“2+2+N”的从业限制执行制度体系,为实现有效监管奠定坚实制度基础。
强化规范引领。党中央高度重视规范公务员辞去公职后从业行为工作,先后制定公务员法、公务员辞去公职规定等1部法律、4个规范性文件,对做好相关工作提出了基本遵循。山东反复研读、吃透有关文件精神,认为结合实际将法律法规中的原则性规定转化为本地区具体规范和工作安排极为重要。山东省委组织部先后牵头制定印发规范公务员辞去公职后从业限制的具体工作举措等2个规范性文件,有效将中央“1+4”文件规定要求转化为做好山东工作的具体规范,成为引领各级各部门落实中央要求、开展规范管理的标准指南。
补齐政策短板。辞去公职后从业行为限制规定是指导界定违规从业的政策依据,实际操作中还存在标准不够细化、范围不易把握等问题。山东着力抓好公务员辞去公职后从业行为限制清单和限制从业的重点企业名单等2张清单(名单)的编制,帮助各级机关进一步明确限制从业的边界,提升规定要求的精准性、可操作性。与省委编办共同研究,明确具有行业监管、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司法等职能的单位范围,要求有关单位必须依据职能明晰从业限制清单。每年根据情况变化,对两张清单(名单)进行动态调整。去年12月底,省市县三级全面完成清单(名单)的制定备案工作。
延伸管理链条。公务员所在单位是做好辞去公职人员管理的第一关口环节。山东将规范公务员辞去公职后从业行为纳入公务员管理全链条,结合指导推进机关内部人事制度建设,进一步严明辞去公职工作内部管理要求,指导各级结合实际及时开展相关制度梳理,制定完善机关内部公务员辞去公职审批工作规范、从业限制期内主动报告、辞去公职人员请托记录报告等多项制度,及时堵塞管理漏洞,提升短板弱项,打通政策贯彻执行的“最后一公里”。
规范公务员辞去公职后从业行为工作涉及多部门管理,必须坚持系统推进、部门协同协作,形成工作合力,打出“组合拳”。山东创新建立规范公务员辞去公职后从业行为协调合作机制,构建齐抓共管、各司其职工作格局,着力解决规范公务员辞去公职工作监管责任主体不清、信息沟通不畅、联动查处不及时等问题,发挥了多部门联动协同攻坚合力。
建立健全有效机制。构建由组织、纪委监委、网信、保密、发改、工信、人社、市场监管、通信管理等9家组成的协调合作机制,协同负责全省公务员辞去公职后从业行为政策规定的学习贯彻、措施研究、问题解决、监督查处等工作,搭建形成创新规范推动工作开展的有效载体和联动平台。工作之初,为有效推进公务员辞去公职后从业行为核查工作开展,省委组织部会同省人社厅和市场监管部门建立起从业行为核查协调配合工作机制,并探索制定运行规则保障工作有效开展。随着工作深入开展,逐步摸索,在总结核查机制运行经验做法的基础上,根据规范公务员辞去公职后从业行为的有关新任务新要求,将原有机制从功能单一的核查协作机制拓展为全领域全流程全覆盖的规范管理协调合作机制,主要成员从原来的组织、人社、市场监管3家拓展为现在的9家,实现了从单一核查到全面协同推进工作的转变。
完善运行规则。坚持深化细化工作规范,注重将各单位协同开展工作的经验做法、共识共为落实到统一的制度规范中,保障协调合作机制长效、常态化运行。山东在全国率先制定印发协调合作机制运行规则,明确协调合作机制总体工作职责、成员单位各自任务分工,确定实行定期会商、日常联络、事前审查、集中核查、协调查处、保密管理、舆情处置等7项制度。截至2022年9月,省市县三级均建立起协调合作机制并制定运行规则,形成了组织部门牵头、主管部门参与、分级负责、协同协作的立体化监管运行体系。
织密监督网络。将规范公务员辞去公职后从业行为纳入巡视巡察、公务员法律法规监督检查、选人用人专项检查范围,综合运用干部监督、信访举报等成果,及时掌握相关人员从业情况,织密综合监督网络,堵塞政商“旋转门”、“逃逸式”辞职监督漏洞。2021年以来,对市级巡察中发现的5名辞职法官从业限制期内违规从事律师职业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纠正。
坚持将严的标准和要求,贯穿规范公务员辞去公职后从业行为工作全过程,强化事前预防、事中审批、事后查处效果,既突出制度执行规范性、权威性,又坚持创新方式、方法,以求解优解思维推动工作要求全方位落实。
创新开展宣传提醒。实行有效的双向告知制度,一方面,利用各级组织工作宣传载体平台开设专栏,以一图读懂、政策解读、知识问答等方式加强宣传引导,使广大公务员熟知掌握有关政策,形成对违规行为的结果预判,达到预防警示效果;另一方面,通过向企业发放电子明白纸等方式,在“企业开办‘一窗通’系统”、“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设置信息提醒弹窗,在开展市场主体注册、年报报送等工作时进行提醒,填补相关业务平台政策宣传空白。
严格审批“三必谈三必查”。坚持“谁审批谁负责”,压实主体责任,所在单位在批准公务员辞去公职前要与本人谈话,必谈辞去公职原因、必谈从业去向、必谈不得违反的从业限制规定;征求纪检监察、保密、市场监管等部门意见,必查相关人员违规违纪情况、必查履行保密职责、必查市场主体登记信息等情况。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派出机构督促所在单位落实谈心谈话等措施,并按照要求列席谈话、监督辞职审核审批全过程。
深化联动查处。坚持本人申报、单位认定、集中核查内容“三统一”,会同人社、市场监管、原所在单位对相关人员从业单位、岗位、具体负责业务等进行逐一核实。针对现阶段存在的主动申报不及时、信息不实等问题,着手与人社、市场监管部门协商,建立信息变更及时推送机制,实现实时跟踪比对。将违规从业、企业违规聘用行为纳入重点监测范围,对经提醒纠正拒不改正的,明确纳入个人信用记录、信用中国(山东)网站等,情节严重的综合运用组织处理、违法违纪惩处等措施严肃追究责任。2021年以来,先后两次对全省2017年以来辞去公职和现阶段处在从业限制期的公务员开展认定核查2300余人次,对报告不实的104人进行了谈话提醒。